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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关于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

发布日期:2019-04-15    

一、指导思想

1、依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、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》和《面向21世纪河北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》等有关政策法规,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,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应全面体现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,面向世界,面向未来”的时代精神,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。

2、坚持高职高专教育方向,主动适应、服务于21世纪知识经济发展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,充分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应用性、针对性、实践性、区域性、职业性等特色。

3、以学生为主体、以教师为主导、以就业为导向、理论知识和工程能力相结合作为教学重点。

二、培养目标

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适应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;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,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
三、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

1、文化基础、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

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在教学计划中将专科层次必须的文化基础、专业知识和突出的职业能力统筹考虑,并对其提出具体要求。

2、充分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

编制教学计划过程中,应召开以委员会校外成员为主的教学计划研讨会,认真征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意见、建议,以确保专业教学内容、方式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,满足企业、行业人才需求。

3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,突出就业、创业教育

要以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性认识和成熟的办学经验、做法为依据,在各种教学活动的安排、组织上充分体现职教特色、学院特色和专业特色,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,突出就业、创业教育,在这方面加强训练与指导。

4、贯彻产、学、研结合思想

积极拓展专业办学思路,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,以教学为中心,进一步加强产、学结合,努力在学、研结合方面取得突破,为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四、教学环节

包括理论性教学环节和实践性教学环节。

1、理论性教学环节:指以讲授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为主,包括课堂讲授、课堂讨论、习题课等教学环节,要求学生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。

2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入学教育、军训、公益活动(劳动)、课内实践课、实验课、生产实习、社会调查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等。

五、课程类别、性质、学时和学分

课程类别

指必修课、选修课、实践教学周3种类别。

1、必修课:包括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。

⑴公共基础课:包括德育课、体育课、英语(大学英语、高职高专英语)、计算机文化基础、高等数学和大学语文。要求在教学中统一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学时。其中德育128学时,1—4学期开课,每学期32学时;体育64学时,1—2学期开课,每学期32学时;计算机文化基础80学时,社科系、电子系、机电系、汽车系第一学期开课,服装系、艺术系、建工系、环保系及其他第二学期开课;英语1—3学期开课,每学期64学时,普高类学生教材为大学英语,对口艺术类学生教材为高职高专英语;电子、机电、汽车、建工、环保、社科六系1—2学期开设高等数学,每学期64学时,其中普高类学生采用数学一大纲,对口类学生采用数学二大纲,社科系采用数学三大纲;服装、艺术二系1—2学期开设大学语文,第一学期48学时,第二学期32学时。

⑵专业基础课:指系内全部或大部分专业公共开设的,为技能培养服务的涉及专业领域的基础课程,要求在教学中统一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学时。专业基础课总学时应占理论教学总学时的20%左右。

⑶专业课:指专业理论、专业技能方面的课程。

2、选修课:包括系选修课、院选修课。指以拓宽专业知识面、提高学生科学素养、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主的课程。

⑴系选修课:该类课程面向本系学生开设。

⑵院选修课:该类课程面向全院学生开设。每个系、部可推荐8门以上的公共选修课,经全院平衡后,确定20~30门课程,供学生自主选修。

3、实践教学周:指时间在一周以上的实习等,实践教学周为必修课。

课时说明

制定教学计划时,课时分配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周两类,理论教学课时包括课堂讲授、实践课、上机、实验等,实践教学周课时包括实习、毕业设计、社会实践等。

课时分配如下:

1、3年制专业:理论课总学时原则规定为2016学时,其中系选修课192学时,院选修课96学时,必修课为1728学时,实践教学周控制在26周以内,有特殊情况的专业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周可上下浮动,但理论课总学时与实践教学周总学时之和不得高于2588学时(集中实践教学周每周按25学时计算)。

2、各门课程的计划教学时数原则应为4的倍数,一门课程的最少学时数为16学时。

3、单门选修课的学时原则规定在20~40学时之内。其它课程学时的设置,按课程的性质和重要程度,合理设置。

学分规定

1、学分:根据某一课程在学分制教学计划内的重要程度和学时的多少,规定该课程所占学分。学生获得一定数量的学分,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,方能毕业。

2、学分制定原则:以学期学时来计算,最小单位为0.5,不足0.5不计。具体如下:

⑴必修课:每16学时为1学分。

⑵选修课:每16学时为1学分。

⑶实践教学:每周按1学分计。

3、由于各专业的特点不同,对于有特别要求的教学环节和课程,其学分的计算办法参照上面的办法可以单独制定,但需经学院批准。

六 考核方式

1、公共基础课:体育课、英语(大学英语、高职高专英语)、计算机文化基础、高等数学和大学语文为考试课,德育第1、2、4学期为考查课,第3学期为考试课,计算机文化基础结课后参加河北省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,学校不安排期末考试,学生可自愿参加河北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,未通过的学生第三学期必须参加。

2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选修课,根据科目的特点、适合的考核方式规定其为考试课或考查课。

七 其它

1、本《规定》在执行过程中,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教务处协商、修订。

2、本《规定》的解释权在教务处。

3、本《规定》自公布起执行。

附件一:学分制教学计划基本格式

附件二:理论教学安排表

附件三:实践教学周安排表

附件四:教学环节进度表

附件五:系选修课安排表

附件六:院选修课安排表

2003年4月4日

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
附件一:

学分制教学计划基本格式

第12条 内容构成:

一、学制

基本学制:三年。

二、培养目标

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适应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;学生在具有***(注:此处描述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)的基础上,重点掌握从事*****(注:此处描述所从事专业领域需要的实际能力)等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
三、培养规格

业务工作范围概述。

1、文化基础

2、专业知识

3、职业能力

四、专业技能开发表

五、课程设置及实践教学周安排

1、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理论课安排的课内总学时为××××学时。

(1)必修课:×××学时

(2)系选修课:×××学时

(3)院选修课:×××学时

2、实践教学周:××周

3、课程主要内容(单列,附在教学计划之后)

七、毕业学分

1、最低毕业学分:××学分

其中必修课××学分,实践教学周××学分,系选修课××学分,院选修课××学分。

八、必要的说明

九、教学进程表

1、理论教学安排表

2、实践教学周安排表

3、教学环节进度表

4、系选修课安排表(附在全系教学计划后)

5、院选修课安排表(学院统一安排)